2024第九届中国设计智造大奖

参赛须知Instructions for Participants

中国设计智造大奖参赛须知(一)知识产权

1、参赛者须是参赛作品的设计方或所属方(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方),参赛作品与他人没有任何知识产权纠纷(迄今未发生或已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对于正在申请(备案)相关知识产权证明但尚未取得授权的作品,参赛者需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对于在获奖后仍然没有取得相关知识产权证明的作品,组委会有权要求参赛者作出书面保证。

2、如获奖作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或争议的,组委会有权撤销获奖资格,召回奖状、奖杯等荣誉,追回奖金。如因参赛作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或争议造成主办方、承办方等单位经济、名誉方面损失,主办方、承办方等有权要求相应参赛者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誉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

3、所有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

(二)宣传与保密

中国设计智造大奖有权使用参赛者提交的材料进行与大奖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包含但不仅限于拍摄、展览、新闻报道、整理出版等。若有特殊保密要求,参赛方需在报名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可公开作品,组委会不承担由于公开展示所导致的损失。

(三)报名信息

参赛者须使用实名报送,不得使用化名。报名信息须如实填写,一经提交不可自行修改。如参赛者在提交后发现报名信息填写有误的,需于当年度颁奖典礼前提交正式的参赛信息纸质变更申请材料。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组委会有权撤销该作品的参赛资格及荣誉,并追回奖金。为保障评审工作的有序进行,组委会及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赛事规则及作品实际情况,调整作品的参赛组别及参赛类别。

(四)报送资格

仅作品的设计方或所属方(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方)具有参赛资格,但不可多方重复报名。为避免重复报名,请于报名前与相关参与方确认。由重复报名引发的荣誉及奖金归属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重复报名的主体无法在组委会规定时限内协调一致,组委会有权撤销该作品的参赛资格及荣誉,并追回奖金;同一作品不可同时申报产业组和概念组。

(五)结果通知

所有评审结果等重要通知将通过官网报名系统及报送人邮箱进行发布,请参赛者密切关注以上信息渠道。若因参赛者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或未按要求及时反馈而影响评审、领奖等事宜的,所有后果由参赛者自负。

(六)作品寄送

1、根据中国设计智造大奖的评审规则,所有入围复评的参赛者须寄送实物或样机参加复评评审。邮寄地址、时间、寄送要求等信息将统一在本年度《作品寄送说明》中另行说明,《作品寄送说明》将于复评前一个月公布。参赛者未按要求准时寄达的,将视为放弃复评资格。

2、寄送参赛作品所产生的运输、保险、关税等所有费用均由参赛者承担。

3、参赛者须在《作品寄送说明》中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录入寄送及回寄信息,用于组委会收件核对和作品回寄。组委会仅依据作品收入时情况承担作品相应安全保管责任。

4、中国设计智造大奖的所有评审和佳作展将在专业场所进行,并根据相关行业标准进行运输、保管和评审。如有保险需求,请参赛者自行购买。

5、评审委员会将在复评现场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使用操作,参赛者须自行将作品安装调试至可使用状态。若需委托组委会代为安装调试的,须提供详细安装视频或说明。

(七)作品回寄

1、原则上组委会不主动承担回寄责任,如需组委会代为回寄,请在寄出前填写回寄信息,逾期概不受理。

2、组委会仅统一安排两次作品回寄时间:“一次作品回寄”(复评之后,仅回寄部分未获奖作品)和“二次作品回寄”(颁奖盛典系列活动后,回寄获奖作品及剩余未获奖作品)。为保证大奖评审、展览等活动的正常进行,所有参赛者不可在非回寄时间内要求回寄其作品。

3、因回寄所产生的运输、关税等一切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回寄至中国境内的,组委会将使用到付方式进行寄送;回寄至境外的,参赛者须在组委会规定时间(邮件通知)内自行准备回寄所需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快递运单、形式发票、货物装箱单),并联系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到达指定地点上门取件。

4、因参赛者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内录入回寄信息,且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主动联系组委会提供完整回寄信息的,组委会将视为参赛者自动放弃该作品实物的所有权。回寄时间由组委会指定,不承接任何急件。

(八)赠予与收藏

1.组委会仅收藏符合要求的获奖作品,并授予《中国设计智造大奖收藏证书》。

2.获得奖金的作品须赠予组委会;如有后续研发用途,体量过大难以运输或作品价值超过所获奖金的作品,获奖者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组委会认定后可改为赠予比例模型或样机。

(九)总决赛及颁奖典礼

所有入围总决赛的参赛者须本人参加总决赛,否则将视为放弃奖项及奖金角逐资格。所有获奖者将受邀出席当年度颁奖典礼,差旅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十)证书、奖杯及奖金发放

1、受邀并本人出席颁奖典礼的获奖者,将被现场授予奖杯一座及纸质证书一份。本年度颁奖典礼结束后,将在报名系统中生成电子版证书,参赛者可自行下载。未到场者则视为自动放弃奖杯及纸质证书,组委会原则上不提供补发及邮寄服务。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领取奖杯者,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由组委会讨论评估是否安排寄送。

2、组委会将根据评审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财税规定及流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为相应获奖者发放奖金。境内奖金接收方可为报送方所在单位(包含其分公司)或其指定的个人。若奖金接收方与报送方为不同单位或个人,则需额外提供由报送方签字盖章的书面授权书。

3、由于奖金属浙江省财政拨款,须用于获奖企业的创新研发或相关教育事业。获奖者须于奖金发放前签署奖金使用承诺书,待组委会材料收齐、审核后予以发放奖金,组委会保留追踪奖金用途的权力。

(十一)参赛者的作品一经提交,则默认同意以上条例,大奖组委会保有最终解释权。

中国设计智造大奖免责条款

(一)若参赛者因自身提交信息有误而致其后在宣传、印刷、展览等赛事活动中被错误公示,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因参加中国设计智造大奖而导致参赛者、获奖者或其他第三方之间产生权益纠纷时,主办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三)由于作品本身存在易碎、易刮伤、易脱漆、易腐蚀、结构复杂等潜在危险而导致的非人为故意损坏的,组委会概不负责。

(四)所有作品的外包装,皆不在组委会的安全保管范围内。对于外包装的破损和丢失,组委会概不负责。

(五)因参赛者未及时在系统有效录入“寄送信息”的作品,组委会不承担任何安全保管责任。作品寄送及回寄过程中的任何丢失或损坏,组委会概不负责。

(六)因参赛者未及时在系统录入“获奖信息”而导致的证书未生成的,或因参赛者提交错误信息而导致证书信息有误的,组委会不负责进行再次生成,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组委会按上述参赛须知第(六)条第4款,进行评审、展览、移动、保管,作品如有丢失或损坏,组委会概不负责。

(八)组委会按上述参赛须知第(六)条第 5 款,组委会因帮助参赛者安装、拆卸、调试而造成的任何损坏,组委会概不负责。

(九)由天灾、战争或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作品丢失或损坏的,组委会方面无赔偿责任。

(十)参赛者的作品一经提交,则默认同意以上条款,大奖组委会保有最终解释权及裁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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